时间:2024-11-05 15:11 来源:中青网 阅读量:11932
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思琦、通讯员粤交警报道:近日,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,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,简化办事手续资料,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,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。
今年7月1日,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,其中在北京、广州、深圳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,目前已累计为5000多万名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,取得良好效果。
除了广深已于7月起试点推广外,广东省内其余城市将分三批启用机动车电子行驶证。其中,珠海、汕头、佛山、韶关、湛江、肇庆于11月4日启动;江门、茂名、惠州、梅州、汕尾、河源、阳江于11月18日启动;清远、东莞、中山、潮州、揭阳、云浮于12月2日启动。
“需要说明的是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;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。”广东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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